風險管理的核心課題在於:只要投資報酬率合理,無論風險發生機率如何,風險發生時能迴避、減輕、轉嫁和承受它帶來的衝擊,接著迎接下一次挑戰,所謂永續不正是如此。
前言
凱米颱風對中南部地區造成的災損,也是許多企業對於TCFD實體風險的又一次歷練,或許也是一個討論風險管理、韌性、安全的時機,只不過正向的態度比專業名詞更重要,就從近期的一個頗受爭議的新聞和水利專家的採訪談起。
- 環境部長彭啟明31日對此表示,大家觀念要調整,不應抱著一定不會淹水想法,而是要做到不怕水淹,這就是調適,並將提出「防災、調適、淨零」三項合一才是韌性國土的概念。新聞來源:Yahoo新聞。
- 從凱米颱風災情來看什麼是殘餘風險?虛假安全感又是怎回事?|ft.成大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 王筱雯|公視我們的島【聽專家怎麼說06】資料來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4bEjLRzXZ8。
(P.S. 虛假安全感這個詞非王教授自創,本文論述也非針對王教授、公視或其他單位) - 虛假安全感/False Sense of Security, If something gives you a false sense of security, it makes you believe that you are safe when you are not, https://www.collinsdictionary.com/dictionary/english/a-false-sense-of-security.
風險管理 與 災害治理
根據ISO 31000對風險的定義:The effect of uncertainty on objectives, whether positive or negative.,亦即對於目標/標的物可能帶來不確定性的影響,無論是正面與負面。然而災害治理或安全為主的議題一般不討論正面影響,因此風險管理用於災害治理討論的基礎是:
- Effect,即風險評估常用的衝擊(Impact),以下我們用【衝擊】取代。
- Uncertainty,即風險評估常用的機率(Probability),以下我們用【機率】取代。
- Objectives,風險作用的目標/標的物,包含本網站討論的TCFD實體風險中的定義實體。
目標/標的物、衝擊、機率三者任何一項不講清楚,討論風險就會充滿疑問或失去焦點,但在日常生活中為了簡化問題與快速聚焦,包含災害治理的議題,會很快假設若在目標/標的物確定或不變的情況下,以風險管理的投資報酬率角度可以再進一步區分:
- 投入多少成本(金錢、人力、時間) 換取【衝擊降低】
- 投入多少成本(金錢、人力、時間) 換取【機率降低】
在這個脈絡下,會快速形成一個很直覺的概念:國家投入預算就可以不淹水。因為國家投入預算的目標或政治人物對人民的承諾就是如此。過程中,有二件事情很容易被省略或忽略:
- 風險的正面影響
- 風險管理是以誰的立場(連帶決定目標/標的物)進行管理
災害治理是近年來主要國家政策之一,而災害防救法和災害治理政策都是基於國家立場而制定的,更精確地說是為了政府機關應作為的標準與政策而制定的,因為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此外,災害定義是一個即使有客觀標準也有爭議的課題(請參考:不安全與災害 Versus 成災要件 — 設施安全防護觀念介紹 Part I),尤其在不同行政部門之間多年的磨合,形成一個極為複雜的政治問題。可以確定的是:許多災害治理議題的主體不是企業或民眾,企業與個人如果無法認清這一點,存在任何安全感自然是虛假的。
如果重新回到前述風險管理的架構與國家災害治理的脈絡,自然更能理解專家的論點與他們想表達的意涵,也能清楚找出不同角色之間資訊落差的源頭,同時釐清企業處理TCFD實體風險時應具備的認知。
災害會發生
撇除災害與風險的定義問題,主流論點與政策方向都是以災害和風險會發生為前提,因此傳統風險矩陣(請參考系統與設施 Versus 衝擊與機率一文)在面對災害或極端風險的議題顯得意義大減,因為災害發生的頻率無論用多少年的重現期距,只要機率不是零,發生了就是發生了,災害不會發生的言論已經極少聽到,如果有,多半也是一種虛假安全感。
在災害和風險一定會發生的前提下,只能轉而強調災害和風險發生時的【韌性】,但什麼是韌性? 又是一個標準不一、眾說分云的名詞,誰應該具備韌性? 怎麼樣產生韌性? 認真思考會出現更多疑問。而其中最大的盲點在於:有了韌性是不是就代表災害不會發生? 一般來說沒有人敢做這種承諾,一旦問題再回到定義災害與韌性這些名詞的定義上,傷亡多少人才算是災害? 損失多少錢才算是災害? 反之減少多少傷亡和金錢損失才叫做有韌性? 這些問題其實爭論不休,最終都會不了了之,確定的結論只有【災害一定會發生】,因為災害治理與風險管理的所有的預算與作為都需要一個具備正當性的起點。
國家災害≠企業災害≠個人災害
不同角色之間資訊落差最大的來源在於【目標/標的物】不清楚,本質上國家發生災害、企業發生災害、個人發生災害是截然不同的議題,混為一談是最大的問題來源,卻也是政策執行最便捷的方式。
災害防救法
災害防救法仍是風險管理架構下的法規,因此基於風險的定義與基於國家治理災害的立場,可以整理重點如下:
- 標的物是國家整體
- 依危害來源決定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可能存在不同的管理目標
- 衝擊的主要評估依據是人員傷亡數和經濟損失數
- 氣候相關機率評估以中央氣象署為主
- 滿足特定條件(不安全狀態)啟動防救災機制,成立災害應變中心
以這些資訊為基礎就能理解彭部長所稱【大家觀念要調整,不應抱著一定不會淹水想法,而是要做到不怕水淹,這就是調適。】的發言,就能知道該發言並不是針對特定區域或災民發表的言論,而是對於中華民國處在極端氣候下的環境應強調的國家宣言,亦即中華民國這個主體或標的物要做到不怕水淹,要做到調適,因為災害一定會發生。
議題向下延伸,必然有企業或人民會受災,這件事從國家的立場是可接受的,只是一般政府機關與政治人物不會如此直白地闡述這件事情,因為這個真相會直接導致民意反彈與政策產生阻力,災害治理與風險管理將更難執行,而虛假安全感就成為必要之惡:
- 企業、民眾受災,政府是不是有責任? 有!!
- 災時政府是不是應該提供國軍救災、災損補助? 應該!!
- 公共工程的品質要不要檢討? 要!!
這些問題都有一個不做他想的答案,只要有一絲遲疑必然落入被質疑與攻擊的下場,因為國家並不是只有一部災害防救法,而有更多不同面向的法規與行政層面的議題牽涉其中,絕對不可能下一個【企業、民眾受災與政府無關】的結論,企業與民眾自然對國家應有的作為抱有更多期待,只有經歷更多才能看清現實並非如此。
企業與國民之於防災
涉入更多與政府機關互動的企業往往可以更早看清現實,因為國家的法規本質上採取管制手段,根據災害類型和災損程度的不同,有些情境國家不僅不會承擔企業或個人受災的責任,還會依據法規追究企業與個人的責任,以災害防救法中最常見的火災為例,只要企業或個人未能滿足消防法規,無論是未按規定設置防火管理人/組織、防火管理人未定時受訓、建築物消防設備未符合規範、儲存危險物品未申報、郵寄爆裂物等影響公共安全,會受到刑事相關法規究責、其他受災戶的民事求償,即使企業或個人本身當下蒙受災損也仍會被究責。
非重大災害情況下,企業受災與個人受災不僅未受到國家的充分保障,更多時候企業與民眾須要遵守國家在風險管理的架構上所要求的法規來維持所謂的公共安全。如果一定要將個別企業災害或個人災害與國家災害之間強加關聯,那麼從國家的角度,相對明確的判斷標準在於是否關係到公共利益或國家安全,個別企業或個人必須屬於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的核心組成要素才會成立。什麼意思!? 只有總統或重要行政首長才會配置隨扈,只有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例如機場、核電廠、台電等相關的組織或企業才會有國家配置的保安警察。
揭露ESG永續報告也屬於一種以國家角度或公共利益要求企業負起責任的做法,尤其是上市櫃公司必須對廣泛的利害相關人負責,而不特定的利害關係人就涉及到公共利益。議題向上延伸,世界各國對企業課以碳稅也是透過行政管理的手段,此處風險管理的標的是以阻止地球暖化為主要考量,從而避免更多極端氣候災害的發生。
現實情況是:個別企業或民眾所面對的災害本來就不一定會受到國家重視,反之,可能還需要背負更多責任。
虛假安全感的源頭
虛假安全感是將自己的安全寄託在別人身上而不去思考任何風險處置作為而產生的,大難來臨時更是如此。如果虛假安全感這種東西存在,那它必然是建立在盲目的信任,雖然能夠盲目信任他人是一種幸福,前提是災害或風險不發生,戳破這層紙其實有點殘忍。
居安思危是面對風險的基本態度,無論國家、企業、個人都是如此,如果一個風險確實存在,那麼誰都不能期待他人會為自己的安全負責。虛假安全感一詞其實筆者是在看影片時首次聽到,雖然很快就能理解這個詞所描述的現象,但從事安全防護領域工作多年確實還未曾聽人用過,或是因為實務的安全防護議題基本上是【零信任】原則,雖然也必須在一個保安系統或防護機制下各司其職,只有在每一個環節裡充分應對風險才有可能確保最終的結果仍然安全,亦即在零信任的前提下,各方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超出原本預期的安全程度才有可能發生。
氣候災害如今年的0403地震或凱米颱風,只要是生活在台灣多年的中華民國國民,對颱風和地震災害應該都不陌生,畢竟這些環境環象每年都或多或少地在發生,只是頻率或災損程度不同,在這個環境條件下,很多時候風險的危害度、曝露度、脆弱度真的不是人力所能或應該改變,而我們仍然在此生活,實際上已經具備一定程度的韌性,只是大部份企業或個人不曾(過去也沒必要)把它描述清楚而已。更甚者,可以藉由多方資源的整合以最合理的代價達成安全程度的最大化,正是企業落實TCFD實體風險已經努力的目標。
被動安全 與 主動安全
被動安全是一種自身不用有所作為就可以達成的安全狀態(請參考筆者關於安全程度 V.S. TCFD實體風險與設施安全防護的文章),它的來源可以是環境本身就處於安全狀態,也可以是國家透過法規與政策塑造的安全狀態,處於這樣的環境當然是幸福的,前提是大環境面對災害或風險所能提供的韌性仍然足夠,反之,只要這個前提不存在,這種幸福就變成一種虛假安全感,但我們追求的是更幸福與更安全,由自己力所能及地建立的主動安全有時更加可靠。
風險管理的投資報酬
現實往往是殘酷的,從總體觀點的角度必須犧牲一部份個體的權益也是如此,無關道德,因為國家在有限的資源下也必須評估投資報酬率與分配資源,值得慶幸的是正因為資源有限,至少杞人憂天的事情沒有人願意做。
防災是一個總體目標明確、細節不一定清楚、結果一定程度上賭運氣的課題,涉及的專業與層次也非常多,單從災害會發生或已經發生的角度討論責任歸屬、誰做多誰做少誰失職等並非首要,如同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因為意外而發生事故,發生了就是發生,但若只是歸咎於運氣不好,也並不是那麼一回事。個別企業或民眾當然也應該有自己風險管理的立場和主動安全的作為,在儘可能確立目標/標的物的前提下,至少可以從總體與個體二種觀點討論。
總體觀點
從國家層級或是大型企業層級的總體觀點,因為涉及幅員廣大或跨地域管理的背景,災害或風險的發生很有可能是避無可避的,才會假設災害和風險必然發生,但並不是只要災害或風險一發生就會全部受到影響,因此投入資源以降低衝擊是相對合理或投資報酬率較高的做法。
個體觀點
從中小型企業或個別民眾的觀點,所有的資產、資源很有可能都聚集在一起,只要發生災害或風險就可能會失去全部,降低衝擊的可討論程度較低,就算以保險轉嫁也只能彌補一部份損失,最好的方式是迴避風險或最大程度降低機率,因此有些論點會建議避開危害、曝露做為應對風險的基本策略。
投資報酬與取捨
現實生活中的風險管理從來都不是對錯問題,而是投資報酬率和取捨,必要時,承擔風險也可能換來更高的報酬,這時候更能突顯風險有正面影響的情境,以下簡單舉例:
- 一些災民即使經歷過巨災,災後也會搬回原址重建,就算它極有可能再發生災害,導致這種行為的原因更多是一種不願割捨的故土情懷。
- 相較於發生災害可能性較低或防災韌性較高的都會區,許多企業會因為土地、人工、原物料、運輸等成本考量,選擇在工業區或科學園區設廠,也有可能在相對偏遠或落後的地區設廠。
- 特殊觀光景點,雖然不安全但可以創造的正面影響高於風險考量,例如威尼斯。
相較於理解風險管理是一種投資報酬與取捨的企業或個人,往往不容易產生虛假安全感,因為明確知道風險必須自己承擔,就會更勇於強化自己的韌性,為可能的損失做好準備,至少雞蛋不會放在同一個籃子裡。其中,TCFD實體風險的管理往往是從個體觀點出發,否則不足以解析氣候風險對實體的影響,但是又必須符合企業治理與策略的風險管理目標,取捨之間更多是投資報酬率的精算。
小結
這是一篇看到虛假安全感一詞有感而發的文章,只因為從沒想過會有這種詞存在,而它的存在又確確實實地描述真實存在的現象,讓筆者不自主地思考為什麼它會存在,如果它不應該存在,又該如何解釋一些人低估風險又不曾做好準備的一廂情願?
有些議題是筆者不願意觸碰的,例如受災戶的觀點,他們確確實實地受到損失,國家也確實從社會福利或其他角度必須協助;有些企業或個人是沒有選擇的,更不用談投資報酬和取捨,只能平白承受損失。太多太多災難的痛不是疏理一些脈絡就能解釋與解決。
最後,筆者想表達的是:只要還活著就必須迎接未來的挑戰;只要談永續就必須面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對現況有正確認知與正向態度永遠是更重要的,所有對於防災與安全的努力也都是重要的,無論是國家、企業、個人都要有風險管理的立場和追求,虛假安全感這種詞根本就沒必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