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距離以測安全】這句話不僅適在用交通安全,更適用在企業或設施的安全防護,同樣地,當危害來源是極端氣候時,企業面對實體風險的【韌性】也同樣有一部份反映在氣候所產生危害來源與其所屬實體間的距離。
前言
筆者在去年開始為企業進行實體風險的量化分析,雖然還只是該企業的第一次,總是啟動風險改善PDCA循環的第一步。隨著分析工作進行到一定程度,為了走完第一個PDCA循環,實體風險的防護機制與處置機制自然不可缺席,其中,【韌性】的量化更是必談的核心議題。另一方面,筆者的團隊今年也更進一步著手開放面對企業實務的TCFD課程,尤其對於企業ESG或TCFD管理團隊的核心成員而言,如果還不確定實體風險該如何量化分析、韌性該如何量化表達、風險與韌性該如何與財務資訊連結等,歡迎報名筆者在8月開始的【ESG-TCFD實體風險及企業韌性實務 / ESG-TCFD實體風險數據分析及管理師認證班】課程。也因為如此,或許就繼續分享一些與【韌性】有關的文章吧!
國際標準TCFD與SASB
實體風險在分析上與其他企業風險管理議題最大的不同在於:實體與氣候風險都存在真實世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並且不可缺的觀念,也是截至目前為止筆者所見ESG報告或TCFD報告中很少完整論述的資訊(資本額20億以上的上市企業與金融產業都已經在2023年揭露),卻是SASB未來要求揭露實體風險與財務關係的必要資訊。(關於SASB整合TCFD將要求揭露的資訊請參考本網站文章:【實體風險、TCFD和SASB】)
危害曝露的定義尚未明確
SASB的許多指標雖然尚在討論與制訂,單就目前公布的資訊就已經確認企業所屬的實體只要坐落在洪水區、乾旱區(高水風險區域)、核電廠所在地、有環境風險曝露等都必須揭露,並且逐步量化以數量、百分比或金額的方式要求呈現,單就此已知資訊,目前大部份ESG或TCFD報告都未充分論述,其中一個原因也在於論述仍有相當程度的困難,因為無論是洪水區、乾旱區(高水風險區域)、核電廠所在地等項目都還缺乏一個量化基礎:危害來源與空間距離,說得更明白一些,洪水區與乾旱區的範圍多大要由誰來界定?核電廠所在地是距離核電廠8公里(我國核子事故應變的EPZ)?30公里(日本核災的UPZ)? 還是更多反核人士認為可以涵括至部份台北市的60公里? 光是核子事故的影響範圍都可能是爭論很久也無法有定論的話題,因此現階段企業的ESG或TCFD在實體風險還未往這個方向揭露似乎也情有可原。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韌性的組成
一直以來筆者都非常強調企業或設施的不安全與災害是二件截然不同的課題(請參考不安全與災害 Versus 成災要件 — 設施安全防護觀念介紹 Part I),成災要件與相應的災害應變機制固然會由國家依據法規與專業而決定,但是成災標準的要素中不包含個別企業或設施的營運中斷或營業損失,換句話說,企業或設施基於正常運作或營運不中斷(BCP或BCM)的安全需求並未完全由國家保障,也就是另一篇文章安全程度 V.S. TCFD實體風險與設施安全防護所稱的被動安全狀態並國家未涵蓋而出現弱環或缺口,企業必須強化自身的主動安全狀態才是真正確保企業或設施安全的【韌性】手段。
安全確保
釐清被動安全狀態與主動安全狀態是討論企業或設施韌性如何量化的第一步,如果有這樣的概念為基礎,讀者應該也不難理解國家雖然可能會訂定洪水區、乾旱區(高水風險區域)、核電廠緊急疏散區域等資訊,但如果把這些標準當成企業就此安全的憑證,或反之是論證企業不安全的基礎,那未來只要在這些區域內顯然都不應該再設立企業或國家的關鍵基礎設施,因為在TCFD與SASB的架構下只要求揭露風險,並不存在機會。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危害曝露 不等於 不安全
顯然上述膚淺的論述都是錯的,企業或設施都有實體風險的防護機制與處置機制,在這個前提下,只要企業或設施的【韌性】足以應對風險,那企業實體即使坐落在高風險區域也仍然可以正常運作,而現實層面,台灣許多企業不已經歷過諸多颱風、地震等氣候風險而仍屹立不搖嗎? 因此企業雖然因為必須滿足TCFD與SASB等國際標準而被迫揭露實體風險,也存在相應的機會:【韌性】。由此可知,企業的韌性必然可以反應在防護機制與處置機制這二個面向,藉此強化主動安全狀態。
呃………等等………等等…………………
這太快了,雖然防護機制與處置機制都是未來必須充份說明的,但在這之前還有必須釐清的基本概念。因為被動安全狀態並不侷限在國家所定義的災害防救機制,有些屬於被動安全狀態的機制並不一定需要國家做什麼就已經存在,其中一類就是這篇文章所要討論的主題:危害來源與空間距離。
不同實體風險與韌性實例
筆者至今持續傳達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企業或設施本就具備一定程度的韌性。差別只在於大部份企業不知道如何表達和量化而已,如果企業按照現階段TCFD和SASB最低要求揭露實體風險資訊,而不具現化並量化韌性,那揭露實體風險對企業形象幾乎是有害而無益的,又何談TCFD和SASB所主張的機會? 企業在安全上的投資也就成為沈沒成本了。為此,筆者就以危害來源與空間距離這個命題打破沒有辦法量化闡述韌性的迷思,過於細節的量化方法不在此討論,僅分別以企業實體風險和設施安全防護舉幾個容易理解的例子:
- 企業實體風險
- 當臺灣附近有颱風或鋒面形成,中央氣象署會針對颱風和鋒面的路徑提示空間距離與登陸時間、提前發布海上颱風警報、陸上颱風警報、豪雨特報等,均是屬於國家提供企業的被動安全狀態。颱風登陸前企業也可以根據預測路徑與自身維持營運不中斷的需求強化企業的主動安全狀態與韌性,藉此安度每一次颱風或大豪雨等極端氣候風險。
- 在冬天或大陸冷高壓旺盛時,蒙古發生沙塵暴、北京發生霾害等危害來源,往往幾日後台灣地區將伴隨空氣污染指數(AQI)升高,前面所述的新聞資訊、中央氣象署預報與全台的空氣監測器等屬於國家提供的被動安全狀態層次,當下若企業營運涉及戶外工作(如營建業、旅遊業、外送業),則工作時應配戴口罩或其他採取其他配套方案等屬於主動安全狀態的防護措施以維持正常運作。
- 今年(2024年)4月3日因為花蓮東部海域發生7.2級地震,全台各地因為與震央之間的空間距離不同導致所在地震度不同,仍有因地震引起的營運中斷,已知台積電主要設備(必要資產)和原物料(關鍵資源)未損毁僅營運中斷,在扣除保險給付後仍須在第二季度財務認列新台幣30億元的損失。
- 這個例子突顯的是:台灣企業面對地震風險的韌性可能不足。雖然在被動安全狀態的層次有國家級的警報機制,但不足以讓全台企業因應與營運不中斷,同時在主動安全狀態的企業韌性層次,雖然台積電早年就針對生產設施與廠房建立一系列高標準的防震或耐震機制,在此次事件中仍然不足因應並中斷營運。
- 其他未上新聞版面的企業有多少損失,在餘震仍頻繁的現在尚難估計。
- 一個企業韌性的正面標竿:台北101大樓因為其設計的調諧質量阻尼器,此次震災並未傳出營運中斷的消息或新聞,此種阻尼器的效用自然屬於主動安全狀態與101大樓本身面對地震風險的韌性,這當然延伸出另一個議題:空間距離不足以抵消風險時,可以採取其他技術手段,也就是防護措施。
- 當前已揭露TCFD報告針對危害來源的主流描述為2050年海水位上升、升溫2ºC帶來的極端氣候等等,企業所屬實體的所在地將面臨的極端氣候風險,故此類TCFD報告論述所表達尚屬於被動安全狀態:【企業所屬實體的所在地高程不會受海平面上升影響,或實體所在地因為海平面上升所導致可能須認列的損失】。
- 這固然是大部份企業TCFD報告的主流描述方式,但是以強化全球國家與企業永續的角度而言,危害來源是全球性溫室氣體與伴隨而來的極端氣候,由於這個危害來源的根源是人類產出二氣化碳所導致的被動安全狀態被削弱,因此TCFD中所提的轉型風險(減碳、碳中和等)其實就是要求世界各國及企業採取措施以避免地球持續暖化,藉此補強全球的被動安全狀態。反之,也可以說只要全球企業落實轉型風險與減碳,2050年的海平面上升或升溫2ºC是否會發生仍屬未知。
- 實體所在地高程與海平面上升後的高程則成為判斷是否安全的空間距離,雖不能說錯,但要充份表達韌性還有一段落差。
- 就筆者目前的觀察,企業在TCFD報告中具體表達主動安全狀態或韌性的資訊有限,還未見其他資訊以量化方式呈現。
- 設施安全防護
- 設施被敵對勢力攻擊而無法正常運作
- 若討論【被敵方軍隊登岸並破壞】時,第一道被動安全狀態機制是由臺灣海峽所提供,這道天然屏障自古就是守護台灣的最強防線,隨後分別是國軍防衛體系、警政體系(包含巡防組織和駐地警力)、地方政府的民防體系等組成被動安全狀態,最終為設施自身的實體保安系統(PPS)所建立的主動安全狀態,當層層組成的韌性機制均被瓦解後,設施就將被佔領或癱瘓而無法正常運作或提供應有的核心功能業務。(反資敵又是另一個延伸議題)
- 若討論【被敵方發射飛彈並破壞】時,第一道被動安全狀態的韌性是由防空襲的電達確認並發動地對空的防空飛彈(如愛國者)所組成,台灣海峽這個天塹不會納入評估,隨後國家發動防空警報,基於設施無法掩蔽,設施自身實體的防爆破強度或結構強度則表達主動安全狀態或韌性的重要資訊。
- 設施被敵對勢力攻擊而無法正常運作
韌性的重要組成因子:機率與時間
這些例子或許還不夠到位,然而筆者在有限的篇幅中想表達的是:危害來源與空間距離是企業在表達【韌性】時必須納入考量的重要因子。不同的危害來源與其發生時的空間距離都應該及早掌握。同時危害來源與空間距離隱含另一個真正的關鍵指標:即當企業判斷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不安全狀態時,在發生營運中斷之前,還有多少阻止營運中斷或強化主動安全狀態的【時間】。從災害防救的角度會說這是災害應變的一環,但讀者如果能分清不安全與災害的差別,就會知道此時可能不存在災害防救法定義的災害,公務體制也沒有適合的法規基礎提供企業或設施協助,除非簽訂機關之間的互助協議,但只要仍以災害防救的理論與法規為基礎,在實務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極難落實,不是本文的重點就不多談。
一般來說,只要企業或設施積極主動蒐集各類資訊,及早地確認危害來源是否可能導致不安全狀態的可能性或趨勢,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採施,將有機會降低甚至可以避免企業風險或損失。有鑑於此,只要企業及早預防與處置發生中的風險,自然也有可能在不安全狀態的情境下進一步將企業實體發生風險的機率降低而避免造成營運中斷,而【機率的降低】自然也是另一個【韌性】的關鍵指標。
小結
談到這裡筆者也好奇:當國家發布地震警報時,多少企業會儘早採取措施以降低營運中斷的發生機率,或採取預防措施降低損失。畢竟地震災害發生前能提早幾秒預警已經是傾國家之力與當前科學極限所能爭取到的時間。而在這件事情上筆者並不悲觀,只是這些資訊在企業懂得完整在TCFD報告中揭露【韌性】之前,縱然是企業的利害相關人也無從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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